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坡区分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责任编辑:东坡区公共资源交易分  文章来源:东坡区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   发布日期:2018-02-08  点击:

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坡区分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坡区分中心(以下简称区交易分中心)承担的主要职能:为区本级国有投资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提供服务;为涉及公共安全的非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提供有形交易市场;受委托组织实施政府采购项目;为国有土地使用权、矿产资源开采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提供有形土地矿产交易市场;受委托组织实施土地矿权交易项目;为矿产资源开采权转让活动提供服务;为国有资产和特许经营权转让活动提供有形交易市场;受委托组织实施其他社会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018年重点工作:

是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为全区大项目、重点项目招投标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交易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二是强力推进现场监管,严格履行现场监管职责,加强进场交易主体查验,推行现场所监督卡制度,实施招标代理机构工作评价制度,及时发现交易现场所异常行为,增强交易双方的自律意识。三是抓好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土地(矿权)农村产权交易各项业务工作,严格工作流程,坚持正步操作,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四是强化自身建设,继续抓好业务知识的培训和学习,把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全面领会精准把握十九大精神核心;统一认识、增强创新意识、找准自己占位,加强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信息化建设;讲规矩、守纪律,敢想、敢做、敢担当,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不断推动中心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部门概况

区交易分中心为区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核定收支、定额(定项)补助;设立综合股、财务股、工程招标服务股、采购股、土地(矿权、农村产权)交易股等5个内设机构。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交易分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区交易分中心2018年收支总预算262.09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76.89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区交易分中心2018年收入预算262.09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区交易分中心2018年支出预算262.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2.09万元,占100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区交易分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262.09万元,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62.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6.69万元,医疗卫生8.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1万元,干部教育支出1.65万元。

五、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236.69万元,主要用于: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2018年预算数为1.6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在职人员参加外部培训的经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8.6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15.1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交易分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62.0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7.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54.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区交易分中心无因公出国(境)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区交易分中心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2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区交易分中心安排公车运行维护费预算4.8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 2018年,我中心车辆保有量为1辆,公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无重要事项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区交易分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8年区交易分中心车辆保有量为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区交易分中心无重点项目预算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反映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3.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 反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国家会计学院的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坡区分中心

2018年2月5日

上一条: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下一条:共青团眉山市东坡区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关闭

蜀ICP备12002995号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234号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234号 

主办单位: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办公室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