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委统战部2019年预算编制说明

责任编辑:东坡区委统战部  文章来源:东坡区委统战部   发布日期:2019-04-08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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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单位基本职能和2019年主要工作等)

2.部门概况(部门主要情况,在职、退休人员数等)

3.收支预算情况(2019年部门收支总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变化原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明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4.机关运行经费情况三公经费情况

5.其他重要事项

6.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2-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政府采购预算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负责全区统一战线工作和民族宗教工作,组织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统一战线方针、政策,联系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代表人士和统战社团,指导工商联工作;调查研究并落实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统一管理侨务、港澳、台湾事务工作,负责海外统战、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协助推荐配养党外后备干部等。

(二)2019年主要工作

(一)坚定“四心”工作定位,突出统一战线政治站位

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筑牢思想政治共识,抓好统战领域意识形态工作。

(二)把握“三新”工作关键,突出统一战线贡献率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升参政议政水平,改进特约人员工作,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积极投身双创工作。

(三)坚持“三导”工作导向,突出破解重点难点问题

多种形式开展政党协商,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宗教“两乱”治理,加大党外干部后备培养力度。

(四)贯彻“两个”工作法规,突出推动创新实践发展

创新建立党外人士工作站,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基地,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提升港澳台侨工作实践创新基地。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东坡区委统战部机构数2个,预算机构1个,编制8名,在编在岗人员9名。年末实有人员17名,其中离休干部1名,退休干部7名。

机构人员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当年新增人员1名。为行政在编人员

三、收支预算情况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眉山市东坡区委统战部2019年收入预算为370.2131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支出预算为370.21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89万元,项目支出231.323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东坡区委统战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0.213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0.213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1.32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048万元,教育支出1.3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5107万元。眉山市东坡区委统战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比2018年减少51.69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46688万元,原因为新增人员1人;项目支出减少60.16238万元,原因是原民主党泒、知联会、新联会、黄甫和后代联谊会活动经费100万元调整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新增目标考核奖励47.1874万元。具体情况为:

一般公共服务201(类)2019年预算数为211.3286万元,主要用于:201(类)34(款)01(项)基本工资38.3304万元;201(类)34(款)01(项)津贴补贴24.5316万元;201(类)34(款)01(项)年终一次性奖金2.9815万元;201(类)34(款)01(项)目标考核奖励47.1874万元;201(类)35(款)01(项)离休干部养老金、困难补助、生活补贴9.5816万元;201(类)33(款)01(项)7.128公务交通补贴万元;201(类)33(款)01(项)工会经费1.3169万元;201(类)34(款)01(项)公用经费(用于办公费、邮电费、水费、电费等开支)25.2万元;201(类)34(款)01(项)福利费2.3045万元;统战民族宗教特需费(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等)201(类)34(款)01(项)30万元;走基层、结对帮扶和服务群众工作经费201(类)34(款)01(项)1.2万元;201(类)34(款)04(项)宗教事务(五位宗教职业者生活补助费)5.442万元;201(类)34(款)04(项)宗教事务(四个爱国宗教团体工作经费)12万元;201(类)34(款)99(项)其他统战事务支出(起义投诚人员生活补助费)201(类)34(款)99(项)2.1768万元;201(类)34(款)99(项)慰问统战对象、党外领导干部经费2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类)2019年预算数为8.0048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医疗补助210(类)11(款)01(项)1.091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10(类)11(款)03(项)1.9753万元,医疗保险210(类)12(款)01(项)4.9383万元。

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221(类)02(款)01(项)2019年预算数为19.510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教育支出201(类)34(款)02(项)2019年预算为1.369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东坡区委统战部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为130万元,包括其他支出项目类支出。支出增加130万元,原因为:今年新增的政府性基金预付款130万元。具体情况为:其他统战事务支出(民主党沠、知联会、黄甫同学会及后代联谊会、新联公活动经费)100万元,宗教事务(宗教场所规范化建设经费)10万元,宗教事务(宗教活动场所维修费)2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东坡区委统战部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为:0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东坡区委统战部2019年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万元,其中:办公费3.5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0.09万元,电费0.8万元,邮电费1.2万元,差旅费9万元,维修(护)0.5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1.2万元,公务接待费0.35万元,工会经费1.3169,福利费2.30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6万元。

五、“三公”经费情况

眉山市东坡区委统战部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6.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公务接待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我部中央八项规定深入人心,严格按照表混进行公务接待,预计今年公务接待与2018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18年预算增加0.5万,增加8.33%,车辆老化,维修费用增加。

单位原有公务用车1辆,已划归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经费在本单位公用经费中列支。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用于统战部对个民主党派和统战社团的检查指导、调研,对党外人士代表的走访、慰问;开展精准扶贫和“五个一”活动;对全区宗教场所的安全检查、督导,以及宗教活动的指导等。

眉山市东坡区委统战部2019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6.6

0

6

0

6

0.6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

1、2019年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确保基层党组织活动开展,党员教育;

2、统战民族宗教特需费:保障单位开展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正常运转所必须的经费;

3、其他统战事务支出(民主党沠.知联会.黄甫同学会及后代联谊会.新联会活动费):用于各民主党派和知联会、新联会、黄埔同学后代联谊会开展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社会调研和服务、扶贫、学习培训等活动开支;

4、办公设备购置:保障机构改革后机关正常运转所必须的电脑、办公桌椅等设备开支;

5、宗教场所维修经费(政府性基金):用于消除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维修建设经费支出;

6、目标考核奖励经费:用于区委、区政府对单位和个人的目标考核的奖励;

7、起义投诚人员生活补助:用于原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的生活困难补助;

8、五位宗教职业者生活补助:用于做了政治安排的宗教界人士生活困难补助;

9、四个爱国宗教团体工作经费:用于区内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四个爱国宗教团体开展爱国主义学习、教育、培训等活动的经费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眉山市东坡区委统战部截止2018年12月共占用国有资产6.7933万元,其中:机关6.7933万。包括土地0平方米,房屋面积65平方米,办公家具10件,通用设备15件,无价值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公务用车1辆(已划归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等。眉山市东坡区委统战部2019年无100万以上专用设备购买计划。无新购车辆计划。

(三)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东坡区委统战部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4.2万元,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七、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东坡区委统战部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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