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交通运输局2019年预算编制说明

责任编辑:东坡区交通运输局  文章来源:东坡区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2019-04-08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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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2. 部门概况

  3. 部门收支预算情况

  4.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5. “三公”经费情况

  6.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7. 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一、眉山市东坡区交通运输局2019年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2-2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1.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2. 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政府采购预算表

      二、眉山市东坡区交通运输局2019年绩效目标表

      1.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部门预算)

      2.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眉山市东坡区交通运输局的基本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

      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区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承担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区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省、市、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公路、水路有关涉外工作,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区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主要工作

      眉山市东坡区交通运输局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交通运输局的直接指导下,将牢记使命、勇挑重担,建好、管好、养好、运营好全区农村公路,为我区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更新的贡献。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东坡区交通运输局下属二级单位4个,分别为区道路运输管理所、区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区海事中心、区公路养护中心。我局2019年末在职职工20人,退休人员18人、离休1人。

      三、部门收支预算情况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眉山市东坡区交通运输局2019年收入预算为19100.51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支出预算为19100.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8.61万元,项目支出18831.9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东坡区交通运输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100.5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100.51万元,包括:教育支出4.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6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9036.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35万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比2018年增加7252.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8.73万元,原因一为2019年在职人员比2018年增加1人,原因二为2019年工资福利支出比2018年均做了调高,原因三为新增3个遗属生活补助;项目支出增加7223.79万元,原因是项目增加。具体情况为: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2019年预算为4.56万元,主要用于2019年基层党组织活动和两新组织党组织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9年预算数为0.60万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7.78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离休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0.04万元,主要用于工勤人员的失业保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0.03万元,主要用于工勤人员的工伤保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0.05万元,主要用于工勤人员的生育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2.17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医疗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3.8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9.6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422.3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1.交通运行监测与应急指挥系统,2.区航电办运行经费,3.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工作经费,4.2019年区交通运输局、区海事处和区航电办目标考核奖励,5.2019年扫黑除恶工作经费。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建设(项)2019年预算数为15718万元,主要用于眉山市运通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的9条公路建设。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2019年预算数为1668万元,主要用于2019年安保及道路桥梁日常养护。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和运输安全(项)2019年预算数为98.12万元,主要用于对全区道路客运车辆车载视频监控系统监控服务费补贴。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130万元,主要用于对全区农村客运车辆保险保费补贴和区属城市公交政策性亏损补贴。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35.3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东坡区交通运输局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东坡区交通运输局2019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眉山市东坡区交通运输局2019年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66.44万元,其中:办公费3.2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费0.6万元,电费4万元,邮电费5.4万元,物业管理费2.8万元,差旅费2万元,维修(护)费8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劳务费2万元,委托业务费1万元,工会经费2.52万元,福利费4.4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5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万元。

      五、“三公”经费情况

      眉山市东坡区交通运输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3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比2018年预算减少0.6万,降低20%。

      主要用于上级来人检查和调研工作,区人大、政协调研交通工作以及友好区、县来人学习、交流工作方法和经验。

      眉山市东坡区交通运输2019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3





      3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尚义至极乐寺道路改造工程绩效目标:2019年完成财政拨款资金总额816万元投资,全面完成尚义至极乐寺道路改造工程。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眉山市东坡区交通运输局截止2019年12月共占用国有资产813.0503万元,包括土地8.267亩,房屋面积5100平方米,办公家具120件,通用设备160件,无价值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无公务用车。2019年无100万以上专用设备购买计划,2019年无新购车辆计划。

      (三)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东坡区交通运输局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8万元,为4批次办公设备购置。

      1. 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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