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坡区委党建办2018年预算编制情况说明(2018年度)

责任编辑:东坡区委办  文章来源:东坡区委办   发布日期:2018-02-01  点击: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现将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党建办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职能和主要工作:

(一)区委党建办的主要职能是:按照“三定”方案要求,区委党建办的主要职能是:研究和提出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党的建设重大方针、政策的意见,并对贯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按照上级党委的要求,调查研究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向区委提出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建议;协调党建有关部门的工作,讨论、审定党建各部门制定的党建工作计划和涉及全局性、政策性的重要文件,对全区党的建设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组织实施全区党建工作目标的制定、检查、考核评优等工作;定期召开党建工作例会,研究党的建设工作。

(二)2018年度的主要工作:一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好干部”标准和省委“三重”导向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干部教育管理。二要加强干部管理教育工作,积极动员干部参加各类工作锻炼注重对本单位干部的培养和管理工作。三要认真开展思想政治建设。计划集中开展学习教育8次。四要做好公务员年报统计、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等工作。五要从严管理干部监督,严格落实“四个当天”要求和“四项制度”,常态整治“庸懒散浮拖”问题。六要坚决杜绝干部违规兼职任职、经商办企业、在编不在岗、“吃空饷”等现象。制定《整治庸懒散浮拖问题“四个当天”制度实施办法》,落实上班考勤制度。七要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认真开展思想政治、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等各类培训。认真组织干部参加上级主体班、专题班培训。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11天。八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按照三会一课制度开展组织生活,加大对普通党员的关心关爱力度。召开联合支部会议12次,组织单位工会对会员进行节日走访、慰问、生日慰问等。九要深化社区为民服务“五个一”活动。按要求做好“五个一”联系帮扶工作。协助社区开展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党建宣传等工作,利用春节、七一慰问困群众和党员。

二、部门概况

区委党建办为区委工作部门之一,无下属二级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眉山市东坡区委党建办收入预算总额为37.7092万元,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7.7092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7.7092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党建办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709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7092万元(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占占73%);其余支出27%。

基本支出(行政运行)27.7092万元,是用于保障东坡区委党建办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10万元,是用于保障是用于保障东坡区委党建办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8年未安排“三公经费”,无增减。。

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原挂本单位公务车一辆已交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部门收支预算表

                                     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党建办

                                           20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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