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生态环境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责任编辑:东坡生态环境局  文章来源:东坡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1-01-22  点击:

                                              眉山市东坡生态环境局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

1.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单位基本职能和2021年主要工作等)

2.部门概况(部门主要情况,在职、退休人员数等)

3.收支预算情况(2021年部门收支总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变化原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明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4.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情况

5.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6.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2-2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政府采购预算表

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一是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职权和授权制定有关法规的实施办法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是制订全区环境保护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水体、大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规划、计划;编制大气、水体、噪声等环境功能区划;三是对全区大气、水体、土壤、生态等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有毒化学品以及噪声、振动、电磁辐射等污染的防治工作;四是监督对生态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五是协调解决区内以及跨地区、跨流域的环境问题;处理环境污染事故、污染纠纷和生态破坏事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和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全区环境监理、排污收费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全区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工作;

六是监督执行国家和省颁布的各类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参与编制全区可持续发展纲要;七是制定和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按照规定审定区管和市委托的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参与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的管理;负责全区生态示范区和生态农业建设;负责全区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检查的组织工作;八是组织全区环境保护科技发展、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管理区内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认证;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认可;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九是负责全区环境统计、信息工作;组织建设和管理环境信息网;十是管理和组织协调全区环境保护国际交流合作与国际履约工作,统一对外联系;参与协调区内重要环境保护国际活动;管理全区环境保护系统对外经济合作;协调与履约有关的利用外资项目;受区政府委托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负责与环境保护国际组织联系工作;十一是负责全区核安全、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十二是组织和协调全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环境科学和环境法律知识;协同区教育等主管部门在中、小学和成人教育培训中开展环境教育和社会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十三是指导全区环境保护系统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和组织全区环境保护系统在职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十四是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1年主要工作

1.持续推进“碧水”攻坚战。一是深入推进“河长制”,健全河湖长制管理体系,常态化开展巡河、清河、护河行动,紧盯流域水质目标和不达标流域水质变化情况,持续推动小流域环境污染综合治理。二是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动态掌握入河排污口现状和问题,建立台账、不留死角,强化整治,确保问题及时“清零”。三是快甘眉工业园区南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实现污水处理厂联网运行。四是加强城镇生活污水管网的排查和检修,配套完善管网建设,全面提升污水收集率、处理率。五是重点实施醴泉河生态治理修复工程,通过污染源控制、水生态修复、滨水景观打造等一系列综合措施,恢复河道生态系统,提升河道水质。确保23条区级河流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11条市级河流水质达到III类及以上。

2.纵深推进蓝天保卫战。一是加强工业废气污染防治。开展陶瓷、砖瓦、砂石等重点行业废气专项整治,淘汰炉膛直径3米以下的中小型煤气发生炉,推进砖瓦企业整合,现有产能减少50%、削减至8亿匹(折标)以下;鼓励10蒸吨以上锅炉煤改清洁能源,推进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和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对我区相关行业开展监督性监测,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特别排放限值。二是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加强油品质量检查检测,禁止使用劣质燃油;加强黄标车辆淘汰工作,抽测柴油货车600台以上,禁止黑烟车和不达标柴油货车上路行驶;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备案登记工作,备案登记率达95%以上,抽测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三是加强生物质禁烧和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加强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禁止露天焚烧生物质,确保基本实现“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河流不见秸秆”的禁烧目标,综合利用率达93%以上;禁止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公墓焚烧纸钱。四是加强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整治。以科技支撑,通过走航监测数据分析,对化工、制药、家具、汽修等重点行业,实施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综合整治。五是加强餐饮油烟治理。餐饮行业油烟净化设施安装率不低于95%,定期加强设施维护保养,确保油烟稳定达标排放。六是加强扬尘管控。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六必须、六不准”和“六个100%”,加大重点交通道路洒水降尘频次,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严厉打击车辆“抛洒滴漏”、带泥上路行为。

3.强力推进净土保卫战。一是加强固体废物堆场及排土场整治。完成广益磷化磷石膏堆场低洼地区域渗水收集系统和一体化渗滤液处理系统工程建设、修文镇(中车)工业废砂渣场整治和芒硝尾矿排土场环境污染整治。二是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处置。完成重点单位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监督检查和规范化考核,对涉新冠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处置实施全过程监管。推进中明环保产业园区回转窑技改项目和刚性填埋场建设。三是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整治。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排查整治,完成重金属污染物减排任务,持续推进中明公司废铅蓄电池集中转运点和收集网点运营,收集率达40%以上。推进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四是推进土壤污染防治调查。深入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全面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五是加强建设用地安全准入管理。完善建设用地收储、出让联合会审机制,对重点行业地块和用地性质改变的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落实国家疑似污染地块调查信息系统填报,完善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加强动态管控,严格持续推进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治理修复工作。

4.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一是持续推广水肥一体化、绿色防控等减量技术,保持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二是建成废弃农药包装、农膜回收中心,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90%以上。三是大力推广畜禽种养循环模式,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3%以上。四是加强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推广和试点,严厉打击水产养殖尾水、底泥直排行为。五是持续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三大革命,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办法,实现75%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98%以上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到2021年,农村生产生活方式实现阶段性转变,农业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5.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监管能力。一是完善水质监测网络体系建设,完成岷江干流两个水质自动监测站,醴泉河、思蒙河水质自动微站建设。二是加强大气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通过VOCS和颗粒物走航监测,加强提升我区环境空气质量;依托已建成的101个空气微站点,实现区、镇(街道)、微站点三级网格管控,提升空气质量预警预报能力。三是加强监测数据质量管理。强化对环境监测站和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督,杜绝监测数据造假。四是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实现对环境监管区域和内容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层层实现环保工作有人干、环保问题有人管,推动监管效能显著提升。

6.强化生态环境应急处置。一是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做好重大项目生态环境风险评估,切实防范和化解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生态环境风险。二是推进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及备案。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环境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推动建立环境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化建设。三是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管理信息平台。规范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响应、监测和处置程序。加强环境雷速体育_中国足彩网¥在线直播与社会舆情引导,健全突发舆情应对与处置程序。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东坡生态环境局下属单位3个,分别为环境监测站、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环境安全保障中心。2020年末在职职工61人,其中:行政人员8人,事业人员39人,临聘人员14人。退休人员11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

(一)2020年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眉山市东坡生态环境局2021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056.2484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支出预算1056.24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1.2484万元,占58.82%;项目支出435万元,占41.18%。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东坡区环境保护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56.248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56.2484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348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77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2.679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892.4437万元。眉山市东坡生态环境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192.9082万元。其中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环保事务支出中节能环保支出减少145.2347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其中减少了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经费。具体情况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2.4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12.3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医疗补助和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

卫生健康(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30.777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医疗补助。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62.679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的开支。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335.243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项)2021年预算数为22万元,主要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评估。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项)2020年预算数为535.2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监测仪器及维护、监测业务费、环境污染防治及应急处理、环境监察能力经费等

  1.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眉山市东坡区生态环境局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东坡生态环境局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东坡区生态环境局2021年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542.2438万元,其中:办公费37万元,印刷费5万元,咨询费18万,水费1.2万,电费10万,邮电费21万元,物业管理费28万,差旅费121.3万,维护费11万,会议费9.6万,培训费1.5万,公务接待费10.3万元,委托业务费107万元,工会经费5.8624万元,福利费10.25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9.1624万元。

    五、“三公”经费情况

    眉山市东坡生态环境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0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1年眉山市东坡区环境保护局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略有下降。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区委的相关规定,减少接待范围、降低接待档次。公务接待主要用于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环保规划实施调度和中期评估、环保资金绩效评价和环保资金项目检查、区域和流域环境执法合作与交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题研讨以及区重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招商引资等环境保护接待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区委的相关规定,严格加强公务公车的管理和使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现有7辆公务用车(包含5辆监察执法车和2辆监测车)所发生的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环保规划编制实施及其调度评估、环保行政执法检查、环境应急处置、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环境监察、环境监测、核与辐射监测、污染防治督察、生态保护督察、危废医废处置督察、环保宣传教育、环保对外合作、环保资金绩效评价和环保项目检查等工作。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7辆。2021年安排无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用于7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眉山市东坡生态环境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23.3


13


13

10.3

眉山市东坡生态环境局

23.3


13


13

10.3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

1.2021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技术评估:对2021年建设项目进行全面评估;

2.环境监测站仪器购置及维护:采购监测仪器,做好设备维护。

3.监测业务费:开展日常监测。

4.固废危化品处置监管经费:监管处理固废危化品。

5.环境污染防治及应急事件处理经费:加强污染防治及应急事件的处置。

6.大气、水、土壤监督性监测经费:开展大气、水、土壤监督性监测。

7.环境执法监察监测经费:开展环境执法及监测。

8.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经费:强化环境监管,加大能力建设。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眉山市东坡生态环境局及其下属单位截至2021年12月共占用国有资产397.9967万元,其中机关397.9967万元。包括房屋面积2100平方米,通用设备207件,专用设备15台,公务用车7辆等。眉山市东坡生态环境局2021年无100万以上专用设备购买计划。无新购车辆计划。

(三)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东坡生态环境局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144.9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住房保障:2210201住房公积金指行政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眉山市东坡生态环境局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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