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
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单位基本职能和2020年主要工作等)
部门概况(部门主要情况,在职、退休人员数等)
收支预算情况(2020年部门收支总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变化原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明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情况
其他重要事项
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2-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政府采购预算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区征补中心作为房屋征收部门主要职能是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也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并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二)2021年主要工作
区征补中心2021年组织实施的征收项目共25个,包括城市南环线项目、成乐高速公路扩容项目、江北路改扩建项目、崇礼新城项目、雕像、党校项目安置、城南棚改学道街项目、华西妇儿院、太和棚改项目、F-21项目等项目。涉及被征收人3000余户,被征收房屋面积约45万平方米。
二、部门概况
区征补办属于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经费形式为核定收支、定额(定项)补助;设立综合股、财务股、征收股、补偿股、政策法规股5个内设机构。2020年末在职职工27人,其中:事业人员24人,工勤人员3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
(一)2021年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眉山市东坡区征补中心2020年收入预算为1248.61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支出预算为1248.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6.4901万元,项目支出862.124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区征补办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4.349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4.3492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78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7.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31万元,国土资源气象支出37.86万元万元。区征补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420.09万元比2019年增加4.26万元,增加1%。
具体情况为: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自然资源海洋等气候预算数为37.86万元,主要用于: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43.31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7.1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全年养老保险方面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住处(项):2021年预算数为13.5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全年职业年金方面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4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6.43万元,主要用于:对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区征补办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为824.2658万元,较上年减少6750.16万元,减少89.1%,增加原因是2020年征收项目减少,征收补偿资金减少。
具体情况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类)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款)崇礼新城崇礼中路项目补偿款(项)2021年预算数为564.78万元,主要用于:崇礼新城崇礼中路项目补偿款补偿款支出。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类)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款)棚改项目工作经费(项)2021年预算数为200万元,主要用于:崇礼新城崇礼中路项目补偿款支出。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类)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款)区良种场项目过渡费(项)2021年预算数为37.86万元,主要用于:区良种场项目过渡费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区征补办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较2020年无变化。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区征补中心2020年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128.6万元,其中:办公费10万元,印刷费5万元,咨询费0.5万元,电费2万元,邮电费6万元,物业管理费0.2万元,差旅费22万元,维修(护费)0.5万元,培训费1万元,租赁费33.86万元,工会经费3.4万元,福利费5.9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0.3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8.7万元。
五、“三公”经费情况
区征补办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为0,与2020年预算持平。
2020年公务接待费经费1.0万,因单位接待在伙食堂接待按职工标准未新增接待费。
2021年区征补办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与2021年预算持平。
眉山市东坡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眉山市东坡区征补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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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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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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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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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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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征补中心(机关) |
0.00 |
0 |
0 |
0 |
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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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下属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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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
1、征收补偿项目工作经费绩效目标:项目工作运行办公费、评估、测绘、劳务等费用,按规定动作推进项目正常进行,保障项目顺利推进。
2、征收补偿项目对被征收人征收补偿款兑付绩效目标:依法按时全额兑付补偿款,按规定动作推进项目正常进行,保障项目顺利推进。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征补中心(本级)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20年无重大国有资产购置处置计划。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征补中心(本级)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专业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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