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专栏


东坡区食药监局“四川佳泉矿泉水业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责任编辑:东坡区食药监局 文章来源:东坡区食药监局 发布日期:2018-10-08 点 击 量: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眉东食药监食罚〔2018〕075号

案件名称

四川佳泉矿泉水业有限公司

生产含有铜绿假单胞菌的饮用天然矿泉水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四川佳泉矿泉水业有限公司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王志勤

主要违法事实

生产含有铜绿假单胞菌的饮用天然矿泉水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1、没收违法所得275元;2、处罚款15000.00元;罚没款合计15275元(大写人民币:壹万伍仟贰佰柒拾伍元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行政处罚的方式和期限

主动履行;2018.10.2

作出处罚机关的名称和日期

眉山市东坡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9.17

备注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234号 网站标识码:5114020004
主办单位: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办公室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app下载
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