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崇仁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责任编辑:东坡区崇仁镇  文章来源:东坡区崇仁镇   发布日期:2018-09-29  点击: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3、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4、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5、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6、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7、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实现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32亿元,同比增长39%;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2.1亿元(入库数),完成目标任务的101%,其中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8.3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4% 。累计旅游收入35923.35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90%;完成农民转变为三产经营者155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3%。崇仁镇按照中心工作目标思路整体推进,扎实开展,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环境治理不断深入、脱贫攻坚不断推进,全镇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二、部门概况

崇仁镇人民政府行政单位1个,下属事业单位4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崇仁镇本年收入合计1429.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79.34万元,占89.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0万元,占10.5%。

2017年崇仁镇本年支出合计1429.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5.51万元,占56.35%;项目支出623.83万元,占43.6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崇仁镇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429.34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25.01万元,增长29.4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崇仁镇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9.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5%。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75.01万元,增长15.8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9.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3.77万元,占38.6%;公共安全支出5万元,占0.39%;教育支出26.39万元,占2.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7.77万元,占22.4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25万元,占2.83%;节能环保支出331.2万元,占25.89%;城乡社区支出25万元,占1.96%;农林水支出18.24万元,占1.43%;交通运输支出2.08万元,占0.1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万元,占0.47%;住房保障支出47.65万元,占3.7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决算数为475.77万元,完成预算100%。

2.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决算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3.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2017年决算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
4.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2017年决算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5. 公共安全(类)公安(款)治安管理(项):2017年决算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6. 教育(类)进修与培训(款)干部教育(项):2017年决算数为26.39万元,完成预算100%。

7. 社会保障与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决算数为19.53万元,完成预算100%。

8. 社会保障与就业(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7年决算数为218.87万元,完成预算100%。

9. 社会保障与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7年决算数为0.21万元,完成预算100%。

10. 社会保障与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7年决算数为0.21万元,完成预算100%。

11. 社会保障与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7年决算数为0.14万元,完成预算100%。

12. 社会保障与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7年决算数为3.73万元,完成预算100%。

13. 社会保障与就业(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2017年决算数为26.19万元,完成预算100%。

14. 社会保障与就业(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2017年决算数为7.19万元,完成预算100%。

15. 社会保障与就业(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2017年决算数为11.7万元,完成预算100%。

1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决算数为19.9万元,完成预算100%。

1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7年决算数为6.77万元,完成预算100%。

1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2017年决算数为9.58万元,完成预算100%。

19.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261.2万元,完成预算100%。

20.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2017年决算数为55万元,完成预算100%。

21.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

22.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23.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17年决算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

24.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2017年决算数为12.74万元,完成预算100%。

25.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5.5万元,完成预算100%。

26.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和运输安全(项):2017年决算数为2.08万元,完成预算100%。

27.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安全监管监察专项(项):2017年决算数为6万元,完成预算100%。

28.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决算数为47.6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5.5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5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50.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崇仁镇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63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01万元,占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2万元,占1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01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拆迁项目、环境整治、综治信访维稳、食品安全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0.02万元,增长0.4%。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增拆迁项目,需经常下村开展。

3.公务接待费支出0.6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53人,共计支出0.6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部门下乡检查、交流等。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68万元,下降52.3%。主要原因是接待次数减少。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5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崇仁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0.31万元,比2016年增加9.29万元,增长6.59%。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崇仁镇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崇仁镇公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7个,涉及财政资金473.83万元,覆盖率达到100%。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项目3个,涉及金额1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类项目1个,涉及金额5万元;教育支出类项目1个,涉及金额26.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项目3个,涉及金额45.0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项目1个,涉及金额9.5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类项目3个,涉及金额331.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项目2个,涉及金额25万元;农林水支出类项目1个,涉及金额5.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类项目1个,涉及金额2.08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项目1个,涉及金额6万元。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4分,存在的问题:一是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所欠缺,二是改革和创新力度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做好绩效评价工作及评价结果的运用,二是重视改革和创新工作。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5

明确性(5分)

5

合理性(5分)

5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5

目标管理(5分)

5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1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1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2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2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3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1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1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2

雷速体育_中国足彩网¥在线直播(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雷速体育_中国足彩网¥在线直播(2分)

2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2

评价结果应用(3分)

2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20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3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3

人才培养(5分)

4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3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3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4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工业大道南段拆迁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得分为96分,存在的问题:一是项目完成时效不及时,二是项目效益使用效率不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促进项目尽快推进,二是提高项目效益使用效率。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工业大道南段拆迁项目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20分)
项目决策

(10分)
科学决策

必要性
(政策依据)

5

5

可行性
(政策完善)

5

5

(10)
绩效目标

明确性

5

5

合理性

5

5

(10分)
项目管理

(7分)
资金管理

资金分配

3

3

资金使用

4

4

(3分)
项目执行

执行规范

3

3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20)
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

5

5

完成质量

5

5

完成时效

5

4

完成成本

5

5

(50分)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可选项)

40

7

社会效益(可选项)

6

生态效益(可选项)

6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7

公平效率(可选项)

7

使用效率(可选项)

5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9

总分

96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4.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 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6.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 指反映各级统计机关在日常业务之外开展专项统计工作的支出。

7. 公共安全(类)公安(款)治安管理(项): 指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治安管理工作的支出,包括派出所、110等发面的会出。

8. 教育(类)进修与培训(款)干部教育(项): 指反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等的支出。包括机构运转、举办各类培训班的支出等。

9. 社会保障与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0. 社会保障与就业(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指反映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1. 社会保障与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指反映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2. 社会保障与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指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3. 社会保障与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指反映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4. 社会保障与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5. 社会保障与就业(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 指反映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16. 社会保障与就业(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 指反映老龄事务方面的支出。

17. 社会保障与就业(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 指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外,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1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 指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21.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2.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指反映政府再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环保、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3.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24.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5.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6.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 指反映大学生村官支出。

27.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8.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和运输安全(项): 指反映公路和运输安全支出。

29.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安全监管监察专项(项): 指反映安全生产信息、法律、技术、宣传等六大支撑体系运行维护、安全监察、监管、立法、课题、办事处房屋物业、事务处理等项目支出。

3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反映行政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1.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3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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