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万胜镇人民政府2019年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
1.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单位基本职能和2019年主要工作等)
2.部门概况(部门主要情况,在职、退休人员数等)
3.收支预算情况(2019年部门收支总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变化原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明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4.机关运行经费情况三公经费情况
5.其他重要事项
6.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2-2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政府采购预算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等工作。
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指导、支持、帮助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9年主要工作
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乡村振兴战略稳步实施,艾光村成功入围全区乡村振兴试点村。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效显著,爱媛、春见、不知火等优质水果面积达到4.5万亩,年产值达到4亿元。大力发展特色生态观光旅游农业,通过举办梨花节、农民丰收节、樱桃文化节等活动吸引游客上万人。大力支持电商发展,拓宽水果销路,全年通过电商平台外销水果500余万斤。注重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备案登记现代农业业主148户,专业合作社38户,家庭农场21户。全镇水产品产量达900吨,产值达到1500万元。全镇生猪存栏80000余头,年出栏55000余头,产值上亿元。持续推进第三产业发展,以万亩核桃生态观光旅游博览园为主的三产项目完成年投资2.4亿元,集镇商业蓬勃发展,各类商家达到700余家。镇域银行存款余额达到13亿元,增长约1亿元。
城乡环境持续改善。投入资金100余万元,常态化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全力整治工业企业污染,“小散乱污”企业全部完成治理达标,规模以上企业全面完成燃煤锅炉、污水处理升级改造。集镇重点污染源安设专管接入集镇污水处理主管网。启动实施投资2000多万元的污水管网PPP项目,项目建成后集镇住户生活污水全部进入管网。全镇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发酵床模式占比近50%,养殖户种养循环达标授牌率100%,在全区率先实现区委、区政府下达的两个100%目标任务。“森林小镇”创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造林绿化面积不断扩大,与区级联系部门共建“绿色基地”1个,实施完成市级森林人家5户,打造市级森林村庄1个。
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排查处置各类安全隐患600余处,道路交通事故、安全生产事故零死亡。全面推进依法治镇,全年各类民间纠纷调解受理成功率100%,接待处理群众信访案件回复处理率100%,全年无民转刑案件发生,无非正常进京到省、上市区的信访集访案件。全面完成特殊人群管控目标任务,无一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核实扫黑除恶举报线索5件,无涉黑、涉恐、涉邪的案(事)件发生。
民生事业不断进步。贫困户安全饮水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面完成32户易地扶贫搬迁户住房建设,31户贫困户通过到户项目资金解决无厨房、无卫生厕所问题,符合诊断标准的贫困人口门诊特殊疾病患者全部纳入门诊特殊疾病管理,脱贫攻坚成果得到有效巩固。超额完成计生、卫生目标任务。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工作顺利通过考核验收并由省爱卫办报至国家卫健委,成为东坡区唯一一个获此殊荣的乡镇。民政救济工作落到实处。社会保障服务扎实推进,超额完成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目标任务,全年未出现民工工资拖欠和劳动争议上访事件。食品安全示范建设和食品经营办证管理成绩突出,全年无食物中毒事件。群众文化生活丰富多彩,文明创建深入人心。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东坡区万胜镇人民政府共有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2018年末在职职工50人,其中:行政人员24人,事业人员9人,控制数人员和临聘人员17人。退休人员23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眉山市东坡区万胜镇人民政府2019年收入预算为1267.71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支出预算为1267.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4.90万元,项目支出782.8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东坡区万胜镇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67.7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67.7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8.0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00万元,教育支出20.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90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33.16万元,农林水支出530.5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0.62万元。眉山市东坡区万胜镇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比2018年增加251.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33万元,原因为工资调整,基本工资增加;项目支出增加245.86万元,原因是增加2018年目标考核奖励预算、村组(社区)经费支出预算增加。具体情况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2019年预算数为3.00万元,主要用于:召开人大会议开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529.44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干部工资、日常工作运转开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13.00万元,主要用于:大团委工作、纪委工作、人大代表视察活动开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22.64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川眉芒硝尾矿抽水人员工资及泄洪电费。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5.00万元,主要用于:专职治安巡逻工作开支。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2019年预算数为20.92万元,主要用于:党建工作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9年预算数为11.46万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发放。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2019年预算数为27.74万元,主要用于:义务兵补助发放。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2019年预算数为6.88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老年协会活动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0.26万元,主要用于:购买职工失业保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0.21万元,主要用于:购买职工工伤保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0.35万元,主要用于:购买职工生育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8.19万元,主要用于:计生工作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3.64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6.1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职工公务员医疗保险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15.23万元,主要用于:购买职工医疗保险。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2019年预算为8.49万元,主要用于:大学生村官待遇发放。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2019年预算为2.00万元,主要用于:防治防疫专项工作开支。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19年预算为520.10万元,主要用于:村组(社区)办公、公共服务专项工作、干部报酬开支。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和运输安全(项)2019年预算为2.44万元,主要用于:道路安全劝导工作开支。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60.62万元,主要用于:购买职工住房公积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东坡区万胜镇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东坡区万胜镇人民政府2019年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为:0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东坡区万胜镇人民政府2019年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167.66万元,其中:办公费38.00万元,印刷费5.40万元,咨询费6.00万元,电费5.00万元,邮电费8.00万元,差旅费40.20万元,维修(护)费5.00万元,租赁费0.50万元,会议费6.00万元,培训费1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10万元,工会经费4.25万元,福利费7.4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7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万元。
五、“三公”经费情况
眉山市东坡区万胜镇人民政府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6.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00万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公务接待费比2018年预算增加0.10万,增加100%。
主要用于日常零星公务接待。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18年预算增加1.65万元,增加37.93%。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用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督查、脱贫攻坚、应急突发事件等工作。
眉山市东坡区万胜镇人民政府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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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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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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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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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6.1 |
0 |
6 |
0 |
6 |
0.1 |
眉山市东坡区万胜镇人民政府 |
6.1 |
0 |
6 |
0 |
6 |
0.1 |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
1、“走基层,结对帮扶,服务群众”工作组经费:按规定保障脱贫攻坚帮扶干部工作开展;
2、红旗书记补贴:保障红旗书记奖励补助正常发放;
3、2018年目标考核奖励:保障基层干部目标考核奖励金正常发放;
4、乡镇专项经费:保障大团委、纪委工作正常开展;
5、人大代表视察活动经费:保障人大代表视察活动工作正常开展;
6、安全生产监管补助经费:保障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正常开展;
7、川眉芒硝尾矿抽水人员工资及泄洪电费:保障川眉芒硝尾矿安全稳定工作正常开展;
8、专职治安巡逻经费:保障治安巡逻工作正常开展;
9、两新党组织活动经费:保障党建工作正常开展;
10、农民夜校经费:保障党建工作正常开展;
11、2019年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保障党建工作正常开展;
12、2019年远程教育终端站点保障经费:保障党建工作正常开展;
13、义务兵补助:保障义务兵补助正常发放;
14、基层老年协会活动经费:保障老年协会活动正常开展;
15、计生支出:保障计生工作正常开展;
16、大学生任职补助:保障大学生村官待遇正常发放;
17、防治防疫专项经费:保障防治防疫工作正常开展;
18、村组(社区)经费支出:保障村组(社区)办公正常开展、村组干部报酬发放;
19、公共服务专项资金:保障村组(社区)公共服务专项工作正常开展;
20、2018年度离职村干部固定生活补助资金:保障离职村干部固定生活补助正常发放;
21、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经费及生活补助:保障脱贫攻坚第一书记驻村工作正常开展;
22、道安分会专项经费及协管员补助:保障道路安全劝导工作开展。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眉山市东坡区万胜镇人民政府及其下属单位截止2018年12月共占用国有资产319.26万元,其中:机关319.26万元。包括土地2600平方米,房屋面积7420平方米,办公家具450件,通用设备144件,价值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公务用车1辆。眉山市东坡区万胜镇人民政府2019年无100万以上专用设备购买计划,无新购车辆计划。
(三)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东坡区万胜镇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9.04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9.04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东坡区万胜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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