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组织部2019年预算编制说明

责任编辑:东坡区委组织部  文章来源:东坡区委组织部   发布日期:2019-04-03  点击:

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组织部

2019年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1.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单位基本职能和2019年主要工作等)

2.部门概况(部门主要情况,在职、退休人员数等)

3.收支预算情况(2019年部门收支总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变化原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明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4.机关运行经费情况三公经费情况

5.其他重要事项

6.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2-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政府采购预算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组织部(简称区委组织部)是区委主管组织工作、干部人事工作、人才工作、公务员工作的职能部门。

1.负责全区党的组织体系、组织制度建设,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规划指导和党员队伍宏观管理,指导开展党员教育工作。

2.负责全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宏观管理。负责区委管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日常管理,提出调整配备建议,审核办理任免、工资、退休、兼职、待遇等有关事项。负责全区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3.负责管理全区公务员工作。组织实施公务员管理政策法规,承担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培训、监督、工资福利等工作,指导公务员绩效管理工作。统筹管理全区干部人事档案工作。

4.负责全区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牵头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牵头推进区校(院、企)战略合作、人才对外开放、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工作,统筹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和人才表扬奖励。

5.负责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宏观指导、政策规划、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区重点培训项目的策划、实施和管理,指导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建设管理、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

6.负责全区组织系统干部监督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制定和落实干部监督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对选人用人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受理和办理有关问题举报。参与实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
7.统一管理区委编办,归口管理区委老干部局。

8.承担区委党建领导小组、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9.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主要工作

1.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引导党员干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雷速体育_中国足彩网¥在线直播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3.紧扣全国综合实力百强目标,培养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

4.强力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力。

5.坚持完善人才引育用留机制,集聚爱国奉献的各方面优秀人才。

6.坚定践行“政治上绝对可靠、对党绝对忠诚”要求,持续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

二、部门概况

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组织部代管参公事业单位1个、区委直属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眉山市东坡区委远程教育中心、眉山市东坡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下属事业单位1个,东坡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信息中心。截止2018年底,在职职工24人,其中:行政人员16人,事业人员6人,工勤人员2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组织部2019年收入预算为3574.6054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支出预算为3574.60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9.1228万元,项目支出992.0026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2263.4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组织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74.605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74.605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7039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7.27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9258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72.52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72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5.8767万元,行政运行项目支出217.244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支出2078万元,其他组织事务支出771.3455万元,干部教育支出186.5741万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2.319万元。组织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比2018年减少345.02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增加36.55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5.55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17.4663万元,以上增加原因为人员增加,人员工资增加及社会保障缴费等增加。行政运行项目支出增加194.744万元,增加原因为第五批援藏干部经费增加,目标考核纳入预算。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减少610万元,原因是村级阵地建设2019年预算减少600万元,直接由财政拨付乡镇。全区效能、作风、廉政三支队伍经费不再纳入预算,其他组织事务支出持平,干部教育支出增加0.6537万元,增加原因为2019年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增加。具体情况为:

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2740.933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援藏援彝工作、贫困村组干部和贫困党员救助、科级领导和年轻干部选拔培养等项目工作。

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771.3455万元,主要用于各类优秀人才表彰奖励、补助及津贴、共产党员示范行动、基层党建表彰和区党代表团活动、东坡建设者之家和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维护使用、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实习补助、扶贫攻坚微电影拍摄、干部人事档案整理等项目工作。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0.798万元,主要用于部机关离退休干部支出。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1.6028万元,主要用于部机关及下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49.9258万元,主要用于部机关及下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组织部2019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为村级阵地建设2000万元,东坡建设者之家和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维护使用费95万元,村社区“四职干部”培训经费168.48万元,其中村级阵地建设经费比2018年减少600万元,减少原因此项经费根据村级阵地建设需要逐年安排,由财政直接拨付乡镇使用。其余经费较2018年持平。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组织部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组织部2019年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191.7534万元,其中:公用经费72.8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4.568万元,工会经费3.0941万,福利费5.4146万,其他商品服务支出95.8767万元。

五、“三公”经费情况

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组织部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三公”经费包含在机关运行经费中,不再单独预算,公务用车由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统一管理,区委组织部不再预算。

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组织部2019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0

0

0

0

0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

1.后勤物管服务绩效目标:按规定提供后勤服务,保障日常办公需要经费;

2.基层党建表彰经费和区党代表活动经费:保障区级党代表开展工作所需经费;

3.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经费:用于干部档案整理、数字化存储及系统维护等相关费用支出;

4.第五批援藏干部工作经费:用于开展援藏工作产生的办公费、会议费,以及发放援藏干部津补贴、慰问金等支出;

5.村级阵地建设:用于村级办公场所、活动场所建设;

6.东坡建设者之家和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维护使用费:维护和建设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

7.干部生病住院死亡慰问经费:用于看望慰问生病住院干部及死亡干部家属相关经费支出;

8.各类优秀人才表彰奖励、补助及津贴经费:用于开展高层次人才“引、留、用”,为我区集聚人才力量。

9.挂职干部专项经费:用于东坡区对口支援地干部到我区挂职学习提供后勤服务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组织部无50万以上国有资产占有。

(三)政府采购情况

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组织部2019年不单列政府采购预算。

七、 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组织部

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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