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文化广电旅游新闻出版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责任编辑:东坡区文广旅新局  文章来源:东坡区文广旅新局   发布日期:2018-09-29  点击: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艺术、旅游、文物、广电、新闻出版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起草全区文化艺术、旅游、文物、广电、新闻出版事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贯彻相关政策措施、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拟订全区文化艺术、旅游、广电、新闻出版事业和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以及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艺术、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3.指导、协调文化艺术产业、旅游、广电、和新闻出版产业发展,指导、协调动漫、游戏产业发展,促进对外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指导、管理文化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

4.指导、管理公共文化事业,推进文化艺术、旅游、广电、新闻出版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指导重点文化、新闻出版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实施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

5.指导、管理文物、博物馆事业,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文物资源调查,按职责分工开展文物历史文化名城(镇、村)、文化遗产保护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文物安全监管工作,参与查处文物犯罪重大案件等相关工作;指导、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6.推进文化科技信息建设及艺术科学研究事业的发展,指导文化行业艺术职业教育和培训;负责组织实施全民阅读推广活动。

7.拟订文化艺术、旅游、广电、出版市场发展规划;负责对市场经营活动进行监管;负责对从事演艺活动、电影放映、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监管工作;依法监管文化市场,指导文化市场和旅游综合执法。

8.研究拟定培育旅游支柱产业的战略措施并指导实施;培养和完善东坡区旅游市场;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组织、指导全区旅游统计工作。

9.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内对外宣传和国内外旅游市场重大促销活动。

10.组织实施各类旅游景区景点、度假区、旅游饭店、旅行社、旅游车船的监督检查。

11.初审、申报经营出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初审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和星级饭店的评审。监督、检查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服务质量并组织综合治理;指导旅游娱乐工作和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12.负责指导全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宣传和创作题材规划;负责监督管理全区新闻出版单位、广播影视机构的出版、播出活动及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全区新闻记者证管理;指导对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对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13.负责对全区网络出版、手机出版等数字出版内容和出版活动进行监管;负责推动全区传统出版单位数字化转型;负责监管网络视听节目、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广播影视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14.负责推进全区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与科技融合,拟定全区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行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15.负责全区著作权管理工作,组织查处有重大影响和涉外的著作权侵权盗版案件;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区“扫黄打非”工作,组织查处相关案件,承担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16.指导、管理对外及港澳台文化交流、文化宣传工作,受委托代表眉山市东坡区签订对外文化合作协定,组织实施大型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协调推动全区新闻出版领域“走出去”工作;负责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管理领域对外以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17.负责指导全区新闻出版创作题材规划;负责监督管理全区新闻出版单位出版物的内容和质量,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对全区网络出版、手机出版等数字出版内容和出版活动进行监管;负责推动全区传统出版单位数字化转型。

18.管理指导出版物发行单位,审核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著作权集体管理和涉外代理等机构。负责全区报纸、期刊、内部图书资料、音像及电子报刊等出版物管理;负责制定全区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并承担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对全区印刷复制业、发行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推动印刷业、发行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业态发展。

19.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20.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文化工作

(1)广泛推进文化惠民活动。广泛开展“东坡大舞台”乡村春晚、中央电视台“黄金100秒”走进东坡区等各类文化活动10余场,吸引观众2万余人。组织区“心连心”艺术团赴基层巡演158场,免费放映农村公益电影2800余场,惠及群众20余万人。

(2)大力开展文艺精品创作。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脱贫攻坚、环保、依法治区等中心工作,创作川剧小品《坝坝会》、音乐快板《十九大精神指航程》、器乐演奏《十九大精神放光芒》、舞蹈《不忘初心永远前行》、《好儿好女好江山》、《雷速体育_中国足彩网¥在线直播之梦》等优秀文艺作品20余件,受到了群众广泛好评。编辑出版文学季刊《百坡》4期。

(3)不断加强文物和非遗保护。完成苏氏墓地围墙建设。连鳌山保护维修工程预计年底完成。积极推进眉州武庙回迁工程。指导东坡家宴文化遗产申请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着力打破东坡非遗国家层面“零”的状况。组织非遗项目参加香港“欢乐春节文化庙会”、第三届法国国际艺术创新双年展、第六届国际非遗节、“四川工匠杯”等各类展示、展演活动10余个。申报新渔生物中医药博物馆为全省第一家民营中医药博物馆,并全力打造为全省科普、教育基地。

(4)着力规范文化旅游市场管理。全年共组织开展文化、旅游市场执法检查36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2860余人次,检查网吧、歌舞娱乐、影城、书店、音像店、印刷企业、旅行社、星级酒店、农家乐等经营场所8600余家次,接办“12318”、“12345”、区委书记留言交办、市局转办案件等28件,办结率100%;办理转办旅游投诉及群众来访投诉6件,成功调解6件,接受旅游咨询电话5件;依法取缔无证经营出版物流动摊点12个,收缴非法出版物1336张(盘),依法查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书店销售非法出版物、印刷厂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等违规案件21件,处以警告15家、罚款6万6千元、停业整顿2家、没收违法所3210元。先后组织开展了文化市场保护知识产权专项整治、低俗互联网文化产品专项整治、迎接党的十九大出版物市场专项检查、文化市场专项保障行动、“扫黄打非”专项系列行动、中高考期间娱乐场所“禁噪”行动、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专项行动、旅游景区质量提升百日整治、旅游市场春季整治、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秋冬会战”等行动,积极有效地规范了我区文化、旅游市场经营秩序。

2.旅游工作

(1)有序推进旅游项目建设。实行干部职工“一对一”联系重点项目制度,加快推进文旅项目建设,伟光汇通项目已对接川旅投资有限公司积极搭建东坡区宣传旅游营销平台,对东坡区旅游进行整体包装策划。石佛河畔项目已经整理成型土地1400亩,完成修建性项目详细规划。坛罐山颐养园项目已完成土地审批、道路交通改造、绿化建设等。崇仁三线生活小镇目前已基本完成项目策划,下一步将启动修建性详规编制和车辆厂生活区“三供一业”移交工作。国瑞皓峰康养中心二期工程、万胜核桃园、水天花月国际度假酒店、坛罐山颐养园、“五朵金花”等项目建设正有序推进。成功新建特色业态乡村旅游经营点5家,其中思蒙果彩缤纷家庭农场、柳圣回龙寺农家乐已建设完成并营业。

(2)积极推进旅游品牌打造。指导桂花湖景区创建国家3A级旅游景区,景区目前已通过专家组初评,下一步将待景区进一步整改完善后上报省旅标评委备案,待公示结束后正式授牌。持续打造新一批乡村旅游精品特色业态经营点3家(桂花湖休闲农业示范园、沐易山庄、太极桂花圣境),乡村旅游特色业态经营点4家(“东坡醉月”月季花博览园、寿灵蟹岛养殖观光旅游基地、金字塔农家乐、思蒙果彩缤纷农场)。

(3)大力开展东坡旅游宣传营销。做好东坡旅游宣传推介工作,参加峨眉山市第四届四川国际旅游交易博览会、“天府四川·最美金秋”——2017四川旅游(重庆、陕西)大型旅游推介会系列活动、2017云南滇池国际旅游交易博览会,积极宣传东坡旅游,提升东坡旅游知名度。圆满完成眉山首届樱花节东坡分会场活动,顺利举办第十三届广济桃花节、桂花湖冰岛虞美人节、第四届悦兴樱花节暨首届“东坡醉月”月季花节,圆满完成悦兴第二届蓝莓采摘节活动、顺利完成东坡文化节“东坡文化美食之旅”活动。

3.广电和新闻出版工作

(1)加快推进文化惠民扶贫。全面解决贫困户收看电视节目的问题,对全区无法收看电视贫困户进行核查,为19户无电视机贫困户配送电视机,并协调市文广新局为3000户无电视信号接收设备的贫困户配送了地面数字电视接收设备,解决了他们收视难的问题。深入农村广泛开展送文化下乡、公益电影放映、为贫困家庭儿童送文具书籍等文化惠民扶贫活动10余次。

(2)保障农村广播系统运行。做好应急广播“组组响”建设工程。对有条件的广播“村村响”进行升级联网,正常并入应急广播“组组响”体系,接收并播放省上传输的广播信号。同时新建区级应急广播平台;重建三苏、白马、悦兴三个乡镇广播站;新建34个农村社区、1646个居民小组广播终端;现已安装完毕,处于通电调试阶段。

(3)大力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按照全省、市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会议精神,制订《软件正版化检查考核方法及评分标准》和《软件正版化检查考核评分表》,成立检查小组对区级各部门使用正版软件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共抽查计算机634台,安装正版软件447台,正版率70.5%。完成400件作品的版权登记,完成目标任务100%。

二、部门概况

区文广旅新局下属二级单位6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4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区文广旅新局本年收入合计2728.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70.74万元,占90.5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7.5万元,占9.44%。

2017年区文广旅新局本年支出合计2728.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3.96万元,占30.2%;项目支出1904.26万元,占69.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728.24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86.66万元,下降17.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70.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56%。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451.86万元,下降15.4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70.7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7.56万元,占14.07%;教育支出16.64万元,占0.67%;科学技术支出308万元,占12.4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39.41万元,占62.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9万元,占0.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4.43万元,占2.2%;农林水支出2.31万元,占0.0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37万元,占5.54%;住房保障支出58.8万元,占2.3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47.56万元,完成预算100%。

2.教育(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6万元,完成预算100%。

3. 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支出决算为0.64万元,完成预算100%。

4.科学技术(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技术创新服务体系(项):支出决算为308万元,完成预算100%。

5.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40.59万元,完成预算100%。

6.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图书馆(项):支出决算为60.8万元,完成预算1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艺术表演团体(项):支出决算为153.5万元,完成预算100%。

8.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文化活动(项):支出决算为47.16万元,完成预算100%。

9.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支出决算为52.36万元,完成预算100%。

1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8.58万元,完成预算100%。

11.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

1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1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电影(项):支出决算为18.78万元,完成预算100%。

1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2.5万元,完成预算100%。

15.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76万元,完成预算100%。

16.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74.13万元,完成预算100%。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58万元,完成预算100%。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1.59万元,完成预算100%。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28万元,完成预算100%。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28万元,完成预算100%。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85万元,完成预算100%。

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0.52万元,完成预算100%。

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保险(项):支出决算为13.91万元,完成预算100%。

24.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2.31万元,完成预算100%。

2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旅游宣传(项):支出决算为122万元,完成预算100%。

2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100%。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58.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23.9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57.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8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18万元,占73.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62万元,占26.7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1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18万元。主要用于文化、旅游、文物保护、文化及旅游执法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5.07万元,下降41.42%。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用车运行管理制度,严格公务用车登记台账、维修报批及经费审查。

3.公务接待费支出2.6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20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6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市旅游局检查工作接待1.82万元;市文化执法支队检查工作接待0.6万元;市人大调研接待0.2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0.92万元,增长53.87%。主要原因是文化旅游工作推动及供给侧改革,第三产业迅猛发展,检查视察工作增多。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257.5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局本年度未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6万元,比2016年增加39.71万元,增长31.44%。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0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9.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7.5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9.2万元。主要用于广播到组增补建设、连鳌山东坡遗迹保护维修工程、苏氏墓地围墙建设、广播村村响维护服务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局共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8个,涉及财政资金2728.24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6分,存在的问题:一是预算执行监督力度还不够,二是预算资金利用率还可以进一步提高,三是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总结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预算绩效按季度推进,督促预算资金高效利用;二是加强预算执行力分析,及时发现及调整预算资金安排。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5

明确性(5分)

5

合理性(5分)

5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5

目标管理(5分)

5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1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1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1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2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2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1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1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1

雷速体育_中国足彩网¥在线直播(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雷速体育_中国足彩网¥在线直播(2分)

2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2

评价结果应用(3分)

2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文化惠民

10

旅游扶贫

5

广电新闻出版类

5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5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4

人才培养(5分)

5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3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3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4

总分

96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四川省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场次补助专项资金支出项目和省级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得分为98分,存在的问题:对农村电影公益放映的重视不够,补助资金较少,现有目标任务只涵盖了全区每村每月一场的电影放映,且随着成本的增加,补助资金已无法保障上级下达的放映任务,不能满足广大农村群众的观影需求,在提高文化惠民的投入还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在人力成本和经济成本逐渐上升的同时,应加大对农村电影公益放映的投入,适当增加补助标准,满足农村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四川省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场次补助专项资金支出项目和

省级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项目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20分)

项目决策

(10分)

科学决策

必要性

(政策依据)

5

5

可行性

(政策完善)

5

5

(10)

绩效目标

明确性

5

5

合理性

5

5

(10分)

项目管理

(7分)

资金管理

资金分配

3

3

资金使用

4

3

(3分)

项目执行

执行规范

3

3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20)

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

5

5

完成质量

5

5

完成时效

5

5

完成成本

5

4

(50分)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可选项)

40

8

社会效益(可选项)

8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8

公平效率(可选项)

8

使用效率(可选项)

8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10

总分

98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 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反映我单位举办各类培训班等支出。

8.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反映我单位的基本支出。

9.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图书馆(项):反映图书馆的支出。

1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艺术表演团体(项):反映川剧团的支出。

11.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文化活动(项):反映举办大型艺术活动的支出。

1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文化馆(站)。

1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反映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1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用于文化方面的支出。

15.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反映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16.文化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行政运行(项):反映体育方面的基本支出。

1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群众体育(项):反映业余体校和全民健身等群众体育活动等方面的支出。

18.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电影(项):反映城市、农村公益电影放映的支出。

19.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出版发行(项):反映《百坡》杂志出版发行方面的支出。

2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项):反映支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

21.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反映除以上项目以外的其它用于新闻文化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我单位失业保险方面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反映我单位工伤保险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反映我单位生育保险方面的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反映我单位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

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反映我单位公务员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我单位对贫困村第一书记补助支出。

29.商业服务业等(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旅游发展专项支出。

30.商业服务业等(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旅游宣传(项):反映旅游宣传专项支出。

3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我单位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3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3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眉山市东坡区文化广电旅游新闻出版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眉山市东坡区文化广电旅游新闻出版局

2018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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