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责任编辑:东坡区卫计局  文章来源:东坡区卫计局   发布日期:2018-09-25  点击: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一种卫生行政兼医疗预防工作的综合性机构,其任务是负责所在地区内医疗卫生工作,组织领导群众卫生运动,培训卫生技术人员。是农村三级医疗网点的重要环节,担负着医疗防疫,保健的重要任务,是直接解决农村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一关。

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提供公共卫生服务

1.承担本镇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建档指导、管理及服务。

2.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在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3.提供并组织实施本镇预防接种服务,落实国家免疫规划。

4.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本镇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5.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

6.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

7.对本镇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

8.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

9.对本镇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10.负责本镇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协助处理。

11.做好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二)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1.使用农村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重症进行恰当的处理并转诊。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

2.一般卫生院具备处理孕产妇顺产能力,有条件的中心卫生院应具备处理孕产妇难产的能力。能完成外科的止血、缝合、包扎、骨折固定等处置,能开展阑尾、疝气等常见下腹部手术,有条件的中心卫生院还应能开展部分上腹部手术。

3.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

4.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集中采购、零差率销售等政策,为实施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统一代购药品。

5.提供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

(三)承担公共卫生管理

1.对本镇内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职业卫生,以及村级预防保健工作进行指导、培训、考核与监督。

2.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的政策宣传、监督及服务工作。

3.深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对村卫生室实行以行政、人员、业务、药品、财产为基本内容的“五统一”规范管理;负责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等工作。

(四)卫生行政管理

1.在当地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依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协助制定和实施社区的初级卫生规划。

2.配合有关部门动员组织群众开展爱国卫生活动,逐步改善本镇卫生状况。

3.贯彻执行国家各种卫生法规,对本镇内有关行业实行监督管理。

4.负责本辖区内村(社区)级卫生服务站的管理和培训工作。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东坡区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6个,其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个,乡镇卫生院23个,均属于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年收入合计14553.78万元,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

2017年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年支出合计14553.7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553.78万元。去年乡镇卫生院决算数据与东坡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决算数据合并上报,无法对比。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53.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553.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6.03万元,占7.6%;医疗卫生支出13447.75万元,占92.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决算数为1106.03万元,完成预算10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决算数为167.4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338.5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2017年决算数为7176.82万元,完成预算1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城市社区卫生机构(项):2017年决算数为152万元,完成预算100%。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036.18万元,完成预算100%。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2017年决算数为121.6万元,完成预算100%。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2017年决算数为4324.25万元,完成预算100%。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76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中医药(款)其他中医药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40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2017年决算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553.7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822.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73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2016年一样。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0批次,0人,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0批次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

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2017年,未对预算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目标管理。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眉山市东坡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23.9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眉山市东坡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二、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城市社区卫生机构(项):反映用于城市社区卫生机构方面的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反映用于乡镇卫生院方面的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方面的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反映卫生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中医药(款)其他中医药支出(项):反映除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以外的其他中医药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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