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城市规划区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办公室2017年决算编制说明

责任编辑:东坡区政府办  文章来源:区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8-09-26  点击: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负责中心城区集体土地项目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按要求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全年共组织完成火车站、东北、西北三个学校片区、F-8、F-9、滨江大道东坡段西侧绿化用地、文定街大石桥段、太和大道太和段、东坡湖截污干管松江段项目用地,交地11宗2733亩。有力保障了城市建设用地需要。

通过多次衔接省高院汇报和对群众艰苦细致工作,完成了历时8年的东湖春天项目内最后一户被拆迁户房屋拆迁;完成红顶房产项目遗留多年问题的拆迁扫尾处置工作,确保了项目业主顺利施工建设。启动了历时12年的普田6组剩余土地清盘拆迁房屋丈量工作。

二、部门概况

眉山城市规划区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办公室只有一个事业单位,无下属事业单位。

三、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本年收入合计176.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6.96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7年我单位本年支出合计176.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96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76.967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93.04万元,减少3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6.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93.04万元,减少3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我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6.9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4.23万元,占87.16%;教育支出0.56万元,占0.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51万元,占0.29%;医疗卫生支出4.3万元,占2.43%;房保障支出17.36万元,占9.8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行政运行154.23万元,:主要用于办事处机关、下属各部门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教育支出0.56万元,主要用于干部教育培训开支。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51万元,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17.36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6.9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6.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2.19万元、津贴补贴0.97万元、奖金60.32万元、绩效工资17.2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8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3.08万元、住房公积金17.3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元。

公用经费30.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万元、邮电费4.71万元、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7.8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0.9万元、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0.99万元、公务接待费、劳务费1.26万元、工会经费0.82万元、福利费1.43万元、公务交通费用3.11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85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11万元,完成预算6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11万元,完成预算62.2%;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食堂外接待支出、无车辆大修。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11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开支内容包括:无(团组名称、出访地点、取得成效)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11万元。主要用于征地拆迁安置、违法建设巡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我单位2017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76.96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93.04万元,减少34%。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眉山城市规划区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办公室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7年度,眉山城市规划区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办公室国有资产0万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眉山城市规划区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办公室共有车辆2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176.96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89分。

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财务工作有待提高,单位内控管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针对这些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是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将加强政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规、制度,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全面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预算指标,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5

明确性(5分)

5

合理性(5分)

5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5

目标管理(5分)

4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1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1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1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1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2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1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1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1

雷速体育_中国足彩网¥在线直播(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雷速体育_中国足彩网¥在线直播(2分)

1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1

评价结果应用(3分)

2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保障性住房

5

民工工资代发及清欠工作

5

PPP项目

5

燃气安全工作

4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5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3

人才培养(5分)

5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3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3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4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眉山城市规划区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办公室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20分)
项目决策

(10分)
科学决策

必要性
(政策依据)

5

5

可行性
(政策完善)

5

5

(10分)
绩效目标

明确性

5

5

合理性

5

4

(10分)
项目管理

(7分)
资金管理

资金分配

3

3

资金使用

4

3

(3分)
项目执行

执行规范

3

2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20)
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

5

5

完成质量

5

4

完成时效

5

4

完成成本

5

4

(50分)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可选项)

40

8

社会效益(可选项)

9

生态效益(可选项)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公平效率(可选项)

10

使用效率(可选项)

9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9

总分

89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教育(类)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指2017年两新党组织和基层党组织生活经费。

8.科学技术(类)先进房地产(款)奖励(项):指2017年先进房地产建筑企业奖励基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职工工伤生育失业保险费。

10.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1.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指城乡规划管理等各项设计费。

12.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款)公积金(项):指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节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眉山城市规划区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办公室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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