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妇女联合会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结合东坡区实际,推进全区妇女运动健康发展,联系团体会员,对全区妇女组织进行业务指导
2.参与制定我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促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实施,推进妇女儿童培训及活动阵地建设。
3.按照法律和章程,组织和指导各级妇联履行妇联的参与、教育、代表、服务、联谊等社会职能,推进全区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
4.调查研究我区不同地区妇女儿童的情况、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反映,提出意见和建议,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参与涉及妇女儿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实施,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5.指导和推进全区农村妇女的“双学双赛”活动和城镇妇女的“巾帼建功”活动,城乡妇女的“五好文明家庭”活动,组织和带领妇女在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半边天”作用。
6.指导各级妇联的宣传舆论工作。教育引导妇女增加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表彰各行各业先进妇女,开展妇女职业技术培训和多层次的妇女干部培训,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7.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8.承担区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大力推进妇女居家灵活就业工作,促进妇女创业就业。全区进一步深化拓展妇女居家灵活就业技能培训,妇女居家灵活就业培训10批次,全年培训妇女 1000 人。
2.大力实施巾帼维权行动,切实维护妇女权益。按照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依法治国的精神,宣传反家暴法,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建立反家暴中心。做好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加强与公检法司等部门的密切协助,代表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引导妇女依法、有序参与社会管理。
3.大力实施妇女儿童关爱行动。继续开展“贫困母亲救助活动,滚动救助1000名贫困母亲。积极争取、协调、整合社会各界资源,大力开展温暖帮扶行动,广泛吸引社会热心人士参与贫困母亲、单亲母亲、留守流动儿童等弱势群体的扶贫帮困行动。开展困境儿童帮扶及关爱活动。
4.大力推进幸福家庭建设。倡导尊老爱幼、夫妻恩爱、亲善教子、邻里和谐、廉洁文明的家德家风,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廉洁”家庭、”学习型”家庭等创建活动。营造人人相互关爱、家家幸福和谐的良好氛围。积极参与绿海明珠建设,切实做好“绿化阳台、美化家庭”工作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家庭活动。 开展第四届“东坡大舞台,快乐广场舞”活动。
5.大力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发挥“妇女之家”作用,指导基层群团服务中心创新开展工作,加强妇联干部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提高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6.开展“反家暴中心”运行工作,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7.新建妇儿之家50个并开展妇儿之家运行工作。
二、部门概况
区妇联行政编制5名,其中主席1名、副主席1名、纪检组长1名、正科级干部1名、主任科员1名,属全额财政拨款行政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区妇联收入预算总额为290.4883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为290.48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83.7723万元,项目支出为206.7160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区妇联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区妇联日常工作任务。
基本支出83.7723万元,是用于保障区妇联机关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206.7160万元,是用于保障区妇联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项目工作目标任务,用于专项项目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指……。
10.外交(类)…(款)…(项):指……。
11.公共安全(类)…(款)…(项):指……。
12.教育(类)…(款)…(项):指……。
13.科学技术(类)…(款)…(项):指……。
1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款)…(项):指……。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指……。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款)…(项):指……。
17.节能环保(类)…(款)…(项):指……。
18.城乡社区(类)…(款)…(项):指……。
19.农林水(类)…(款)…(项):指……。
20.交通运输(类)…(款)…(项):指……。
21.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款)…(项):指……。
22.商业服务业(类)…(款)…(项):指……。
23.金融(类)…(款)…(项):指……。
24.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款)…(项):指……。
25.住房保障(类)…(款)…(项):指……。
26.粮油物资储备(类)…(款)…(项):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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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2.……。
眉山市东坡区妇女联合会
2018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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