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责任编辑:东坡区人社局  文章来源:东坡区人社局   发布日期:2019-04-08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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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单位基本职能和2019年主要工作等)

  2. 部门概况(部门主要情况,在职、退休人员数等)

  3. 收支预算情况(2019年部门收支总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变化原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明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4.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三公经费情况

  5. 三公经费情况

  6. 其他重要事项

  7. 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2-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1.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2. 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政府采购预算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区居保中心负责本辖区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管理工作。

(二)2019年主要工作

区居保中心在区人社局的领导下指导各乡镇(街道)及村民委员会(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负责配合协助税务部门及时征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按时足额支付参保人员相关待遇,保障基金的安全、完整、保值、增值等工作。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东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是一级预算,现有编制18人,在编18人、临聘人员4人、退休人员2人,设中心主任1名,内设办公室、财务股、业务股、待遇股、稽核股、档案管理股6个股室,服务36万城乡居民。

三、收支预算情况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眉山市东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2019年收入预算为363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支出预算为3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4.67万元,项目支出138.3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东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3万元,包括:教育支出2.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3.14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3.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47万元。眉山市东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比2018年增加7.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27万元,原因为人员工资增加。具体情况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2019年预算数为333.1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卫生健康(类)(款)(项)2019年预算数为13.2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编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住房保障(类)(款)(项)2019年预算数为14.4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教育支出(类)(款)(项)2019年预算为2.13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教育培训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东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东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2019年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为0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东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2019年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50.4万元,其中:办公费27.61万元、印刷费3万元、电费6万元、差旅费5万元、培训费1万元、劳务费6万元、租赁费0.59万元、维(护)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

五、“三公”经费情况

眉山市东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公务接待费比2018年预算减少0.3万元,降低60%。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减少原因是中央八项规定深入人心,严格按标准进行公务接待,预计今年公务接待批次较上年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18年预算持平。

 

眉山市东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0.2





0.2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

1、后勤物管服务绩效目标:按规定提供后勤服务,保障日常办公需要。

2、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经费:保障单位日常办公及信息化建设需求。

3、办公设备购置:保障单位日常办公需要,及时更新部分办公设备。

4、档案管理经费:用于2019年全年参保人员档案管理产生的费用,包括档案整理资费用等。

5、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专项经费:用于2019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专项经费。

6、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经费:用于2019年本单位开展全民登记工作的所需费用。

7、社保基金预决算工作经费:用于2019年社保基金预决算工作,保证预决算工作顺利完成。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截止2018年12月共占用国有资产2.51万元,包括台式电脑4台、打印机1台、复印机1台。2019年无100万以上专用设备购买计划,无新购车辆计划。

(三)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东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6.7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6.7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东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201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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