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职工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
1.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单位基本职能和2019年主要工作等)
2.部门概况(部门主要情况,在职、退休人员数等)
3.收支预算情况(2019年部门收支总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变化原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明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4.机关运行经费情况三公经费情况
5.其他重要事项
6.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2-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政府采购预算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负责全区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失地居民等参保人员的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的征缴、待遇支付工作。
负责全区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等参保人员的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的征缴;负责全区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等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支付工作。
(二)2019年主要工作
一是落实调整后的被征地农民政策。根据《四川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于3月中旬召开全区政策研判会议,4月下旬做好政策培训,4月上旬至6月下旬做好政策宣传,拟于7月上旬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经办工作,有序推进我区被征地养老保障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二)落实机关事业退休“中人”相关待遇。切实做好“中人”相关待遇的政策解释、信息收集和信访维稳工作,待省厅优化完善相关政策后,落实机关事业退休“中人”相关待遇。
(三)加强人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按照“服务平台标准化、服务基础信息化、服务机制协同化、服务行业专业化”为主要内容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区群众满意的人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现东坡人社事“最多跑一次”的目标。
(四)落实社保卡“一卡通”载体功能。通过应办尽办、应发尽发和全面激活金融功能3个方向全面落实我区“一卡通”再清理,为惠农惠民资金实行社保卡“一卡通”提供强力技术支撑。
二、部门概况
区社保中心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现有编制35人(含网管中心),2018年末在职职工30人(其中参公14人,事业16人),临聘人员24人,退休人员14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眉山市东坡区社保中心2019年收入预算为595.63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支出预算为595.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9.03万元,项目支出136.6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东坡区社保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95.6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5.63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1.34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0.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46万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比2018年增加55.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03万元,原因为人员工资及社保费增加;项目支出增加49.96万元,原因是增加了印制宣传资料费、退休人员认证专项经费、失地居民养老保险经费等。具体情况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531.3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及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业务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及离退休人员医疗补助、职工医疗保险(项)2019年预算数为20.8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及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43.4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单位应给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东坡区社保中心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东坡区社保中心2019年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为:0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东坡区社保中心2019年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115.33万元,其中:办公费24.7万元,电费6.00万元,水费2.00万元,劳务费15.00万元,福利费6.32万元,差旅费10.00万元,工会经费3.61万元,维修2.00万元,培训费1.8万元,公务接待0.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8.6万元。
五、“三公”经费情况
东坡区社保中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公务接待费比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执行公务、交流学习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眉山市东坡区社保中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
||||||
单位名称 |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
合计 |
0.3 |
0.3 |
||||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
1、离退休人员专项管理经费:用于2019年全区企业离退休人员的认证及上门慰问等各项活动所产生费用;
2、网络运行费:保障单位日常办公及信息化建设需求;
3、企业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单寄送专项经费:用于寄送全区企业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单;
4、失地居民养老保险专项经费:用于开展全区失地居民参加养老保险工作所需费用;
5、企业养老保险转移支出经费:用于办理企业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所需费用;
6、社保窗口服务规范工作经费:用于社保窗口服务建设所需费用;
7、印制社会保险宣传资料费:用于宣传社会保险各项政策所需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东坡区社保中心截止2018年12月共占用国有资产530.38万元,其中:土地4949.42平方米,房屋面积4836.53平方米,办公家具30件,通用设备172件,专用设备1台。
(三)政府采购情况
东坡区社保中心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3.9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3.9万元,主要是办业务用电脑和打花印机。
七、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东坡区社保中心
2019年4月2日
- 附件【社保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公.xls】已下载次
- 附件【社保中心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xlsx】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