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职工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负责全区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等参保人员的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的征缴;负责全区负责全区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等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支付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区社保中心紧紧围绕“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工作主线,强宣传促扩面,严格执行社保政策,继续严格实施“五险统征”,稳步推进失地居民参保和“同舟计划”建筑工伤的专项扩面,集中力量完成全民参保工作。完成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数据采集;做好本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调待工作。
二、部门概况
区社保中心行政单位1个(含网管),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区社保中心本年收入合计495.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5.4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1:收入决算结构图)
2017年区社保中心本级本年支出合计495.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7.92万元,占88%;项目支出57.57万元,占1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2: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95.48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8.01万元,上升8%。
(图3: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5.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8.01万元,上升8%。
(图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5.4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3.58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3.33万元,占89%;医疗卫生支出20.42万元,占4%;住房保障支出28.16万元,占6%。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支出功能分类 |
科目名称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类 |
款 |
项 |
|||||
合计 |
495.48 |
437.92 |
57.57 |
||||
205 |
教育支出 |
3.58 |
0.00 |
3.58 |
|||
20508 |
进修及培训 |
3.58 |
0.00 |
3.58 |
|||
2050802 |
干部教育 |
3.58 |
0.00 |
3.58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43.33 |
389.34 |
53.99 |
|||
20801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
441.70 |
387.71 |
53.99 |
|||
2080107 |
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 |
387.71 |
387.71 |
0.00 |
|||
2080109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
53.99 |
0.00 |
53.99 |
|||
20827 |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
1.63 |
1.63 |
0.00 |
|||
2082701 |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 |
0.61 |
0.61 |
0.00 |
|||
2082702 |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
0.61 |
0.61 |
0.00 |
|||
2082703 |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 |
0.41 |
0.41 |
0.00 |
|||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20.42 |
20.42 |
0.00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20.42 |
20.42 |
0.00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5.05 |
15.05 |
0.00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5.37 |
5.37 |
0.0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28.16 |
28.16 |
0.00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28.16 |
28.16 |
0.00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28.16 |
28.16 |
0.00 |
以上各类支出至项级科目决算数均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7.9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8.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99.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2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5万元,占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5万元,占75%。具体情况如下:
(图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公务出差、下乡检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1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1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洪雅县学习交流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16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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