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眉山市东坡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责任编辑:东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章来源:东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9-04-04  点击:


目录:

1.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单位基本职能和2019年主要工作等)

2.部门概况(部门主要情况,在职人员数等)

3.收支预算情况(2019年部门收支总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变化原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明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4.机关运行经费情况三公经费情况

5.其他重要事项

6.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2-2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政府采购预算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原眉山市东坡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负责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区政府工作部门。

(二)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围绕中心大局,坚决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决策部署,加快职能转变,全面优化职责,以“四个最严”的要求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1、立足高位,推进机改。坚决拥护中央、省和市关于机构改革、组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推进,确保高质量完成机构改革各项任务。

2、落实责任,深入创建。拟定区食安委运行机制和全区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意见,扎实开展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以“双安双创”工作为契机,完成食品安全示范区验收工作,完成三个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

3、强化监管,坚守底线。落实日常监管和抽检监测“两项职责”。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日常检查、飞行检查、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抓实食品全过程和药品全生命周期监管。以问题为导向,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强化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持续推进“明厨亮灶”和私立学校食堂快检室建设工作,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聚焦群众反映和监管发现的突出问题,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对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的查办力度。

4、优化服务,创新发展。推广运用食品药品智慧监管平台。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食品药品领域“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实施品牌发展战略,推行食品生产企业HACCP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做好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和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

二、部门概况

原东坡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含区食品药品监督稽查大队、区食品药品检测中心)2018年末在职职工83人,其中行政人员42人(行政工勤计入行政人员)、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8人、财政补助人员(事业人员)13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原东坡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收入预算为1970.62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支出预算为1970.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1.40万元,项目支出1009.2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原东坡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70.6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70.6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61.4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8.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1万元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比2018年增加89.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3.90万元,原因为2018年末全省实行职级并行,行政事业人员集中调资和人员增加;项目支出增加25.96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增加支出。具体情况为: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961.4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我局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支队是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未独立核算)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150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智慧监管平台网络运行专项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管事务(款)机关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50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后勤物管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管事务(款)市场监督管理专项(项)2019年预算数为115万,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应急管理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管事务(款)市场监管专项(项)2019年预算数为300万元,主要用于: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管事务(款)市场监管专项(项)2019年预算数为200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检测开支。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管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2019年预算数为150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平台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19年预算数为132.2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48.9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12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原东坡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原东坡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303.28万元,其中:办公费50万元,印刷费30万元,手续费2万元,

水费2万元,电费10万元,邮电费1万元,物管费3万元,差旅费53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租赁费10万元,会议费10万元,培训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委托业务费2万元,工会经费9.32万,福利费16.31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5.2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6.4万元。

五、“三公”经费情况

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万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无。

公务接待费比2018年预算减少3万,降低60%。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减少原因是我局中央八项规定深入人心,严格按标准进行公务接待,预计今年公务接待批次较上年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18年预算减少5万元,减少原因是我局中央八项规定深入人心。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2019年安排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用于3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调研、脱贫攻坚、食品药品监管执法检查、食品药品抽样、不良反应检测、投诉举报受理核查等工作开展。


原眉山市东坡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

25


20


20

5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

1、后勤物管服务绩效目标:按规定提供后勤服务,保障日常办公需要;

2、食品药品智慧监管平台网络运行专项维护经费:保障食品药品智慧监管平台信息化建设需求;

3、双创工作经费:印发双创宣传资料,开展双创宣传督查工作;

4、化妆品综合监管:对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日常检查,跟踪检查和产品备案核查;

5、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对辖区内食品生产、流通、餐饮企业的监督、指导、检查;

6、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专项:

7、医疗器械综合监管:对辖区内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开展日常监督检查;

8、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办案专项:查处食品药品监管违法违规行为,维护食品药品市场秩序,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9、民生工程食品抽检专项:完成市区政府下达的食品抽检任务,完成市本级使用农产品抽检任务,完成国抽项目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

10、药品安全综合监管专项:对药品生产、流通环节开展日常检查、飞行检查;

11、食品检验经费:完成不少于1200批次的食品监督抽验,保障群众饮食安全;

12、药品检验经费:完成不少于200批次的药品监督抽验,保障全市人民的用药安全;

13、“双创”工作经费:按照区政府要求,切实落实好本单位负责的8个社区网格的“双创”包干责任,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形式,会同街道、社区重点对老旧小区、开放式小区、背街小巷等环境卫生的难点区域和卫生死角进行排查、清扫和整治;

14、食品快检经费:增设城区农贸市场快检室配备,对全区机关食堂、农贸市场、学校食堂进行食品快速检验,完成不少于800批次的食品快检。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原东坡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其下属单位截止2018年12月共占用国有资产327.22万元,其中:因办公室为租用,故无土地和房屋面积,办公家具431件,通用设备494件,无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2台,公务用车3辆等。原东坡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无100万以上专用设备购买计划,无新购车辆计划。

七、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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