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财政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眉山市东坡区财政局是区人民政府的综合经济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政策以及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编制本区中长期财政计划;编制本区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做好本区财政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财务、会计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管理本区公共支出;管理本区财政的社会保障支出;负责企业财务会计数据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工作;拟订和执行本区政府采购政策;负责管理本区会计工作,监督会计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等。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财政收入完成目标任务。全区财税收入征管部门积极应对宏观经济下行,创新收入组织的方式和办法,努力培植重点税源和新兴优质税源,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8.84亿元,同口径增长5.32%。
2.财政支出结构继续优化。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现39.05亿元。
3.扎实抓好财税收入征管。大力支持税务部门依法征收,强化税务稽查、做到应收尽收,坚决清理规范相关税收返还政策,维护正常的税收征管秩序。
4.融资与债券申报进展良好。全力筹措资金,确保全区重点项目的顺利推进。今年完成14个项目融资,实现各类融资59.76亿元。
5.完善创新脱贫攻坚举措。区级预算安排脱贫专项资金2500万元,较上年增加1000万元,增长40%。
6.全面深化财政改革。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建立了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制定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支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转型发展,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
7.持续增收减支完善财政监管。强化支出管理,突出重点、有保有压,加大力度补短板、惠民生,我区2017年一般性支出压减5.72%。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东坡区财政局下属二级单位5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眉山市东坡区财政局本年收入合计1493.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93.89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7年眉山市东坡区财政局本年支出合计1493.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0.86万元,占82.39%;项目支出263.03万元,占17.6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93.89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0.48万元,下降1.3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3.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0.48万元,下降1.3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3.8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34.15万元,占89.31%;教育支出7.64万元,占0.5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万元,占0.0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6.54万元,占3.12%;农林水支出4.39万元,占0.29%;住房保障支出99.76万元,占6.6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083.15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51万元,完成预算100%。
3.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支出决算为7.64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0.53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33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33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22万元,完成预算100%。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4.3万元,完成预算100%。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2.24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4.39万元,完成预算100%。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99.7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30.8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58.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71.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0.61万元,完成预算100%。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2.746万元,下降29.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1.076万元,下降27.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7万元,下降52.84%。变动的主要原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国家节俭政策。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9.12万元,占95.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9万元,占4.8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1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9.1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公务出行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9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4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仁寿县财政局来我单位三次考察接待开支、彭山县财政局来我单位考察接待开支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眉山市东坡区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1.9万元,比2016年增加0.8万元,增长0.22%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眉山市东坡区财政局采购支出总额30.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电脑、空调等一般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眉山市东坡区财政局共有车辆5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2个,涉及财政资金27.64万元。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100分,存在的问题:一是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方面还有待健全,二是预算资金的使用安排还应进一步优化。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多向内部控制制度健全的单位学习,不断健全和完善本单位内控制度,二是合理优化预算资金的使用力度,完善事前事后监督程序。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部门决策(25分) |
目标任务(15分) |
相关性(5分) |
5 |
明确性(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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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性(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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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编制(10分) |
测算依据(5分) |
5 |
|
目标管理(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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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30分) |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
1 |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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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评估(2分) |
执行中期评估(2分) |
2 |
|
绩效监控(5分) |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
2 |
|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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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
1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
1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
2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
2 |
||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
2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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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公开(2分) |
2 |
|
决算公开(2分) |
2 |
||
绩效雷速体育_中国足彩网¥在线直播(2分) |
2 |
||
绩效评价(5分) |
绩效评价开展(2分) |
2 |
|
评价结果应用(3分) |
3 |
||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
履职成效(20分) |
部门特性指标 |
|
完成财政收入目标(10分) |
10 |
||
深化财政改革(5分) |
5 |
||
完善财政监管(5分) |
5 |
||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
5 |
|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
5 |
||
人才培养(5分) |
5 |
||
满意度(10分) |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
3 |
|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
3 |
||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
4 |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单位未对下属单位及项目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因此无法对下属单位及项目进行自评打分。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20分) |
(10分) |
必要性 |
5 |
|
可行性 |
5 |
|||
(10) |
明确性 |
5 |
||
合理性 |
5 |
|||
(10分) |
(7分) |
资金分配 |
3 |
|
资金使用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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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
执行规范 |
3 |
||
(特性指标70分) |
(20) |
完成数量 |
5 |
|
完成质量 |
5 |
|||
完成时效 |
5 |
|||
完成成本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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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分) |
经济效益(可选项)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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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可选项) |
||||
生态效益(可选项) |
||||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
||||
公平效率(可选项) |
||||
使用效率(可选项)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 |
|||
总分 |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如全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注册会计师考试考务费等。
11.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指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国家会计学院的支出。包括机构运转、招聘师资、举办各类培训班的支出等。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8.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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